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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附車位拍賣屋 得標後有糾紛 先試著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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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0 15:35 | |閱讀模式
經濟日報 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有意投標附車位的拍賣屋,先搞清楚車位有是否被占用。104法拍屋提醒,拍賣前車位如果沒有他人占用,產權沒有問題,投標時就要把車位的成本考量進去,如已被占用,就要先判斷這個車位是否在拍賣範圍內,如果屬拍賣範圍,之後是否容易排除、排除代價要花多少,都要列入投標考慮。
104法拍屋總經理籃茂山指出,一般來說,如果是台北市附車位的拍賣屋,一個車位底價大概要多出價150萬元到200萬元,如果在台北縣,一個車位估 100萬元即可,如上周法拍屋的熱門標的底價約600萬元,但因為門口可以停三部車,又有增建的部分,40個人搶標的結果最後以近900萬元拍出。

如果公告中已經載明拍賣屋是附有車位,就代表車位的產權清楚,而且和房屋一併拍賣,籃茂山指出,通常發生糾紛打官司的車位產權,大部分是混在公設裡不容易分辨所以被前屋主私下賣給別人。

104法拍屋指出,如果得標後需要興訟,可以先與對方互動,只要對方願意和解,貼補些和解費,可以讓官司早點落幕,不論對方是善意第三者,還是蓄意與債務人勾結,如果之前投標時少標一個車位的錢,省了上百萬元,之後以其中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的錢以和解的方式買回車位,也算不吃虧;如果不願意再花錢,願意等個半年或三個月的時間通常也能勝訴,拿回車位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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