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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新店央北開發區 保留地擬蓋社會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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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鬱悶
    2024-6-10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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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發表於 2014-3-19 19:40 | |閱讀模式
    只租不賣 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
    〔自由時報記者黃邦平/新北報導〕新北市計畫將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後的可售土地興建社會住宅,只租不賣,號稱全國首創,正待審查的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可望成為首例;市長朱立倫希望重劃區不再只是供豪宅落腳,也能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


    地政局長康秋桂表示,從過去台北縣時代區段徵收原則就提供開發後約四成抵價地配給原地主,約四成五作公共設施,如道路、公園、學校,剩餘的是市府土地可公開標售,用來償還開發成本及工程相關費用、徵收補償費用,盈餘挹注平均地權基金,如果盈餘與開發成本攤平後還有剩餘,這些地未必全都要賣。


    粗估可建三百多戶社會住宅
    目前新店央北區段徵收開發後的抵價地分配或開發成本等尚未細算,粗估可保留○.九至一.五公頃(約三千至五千坪)土地,估計可建三百多戶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朱立倫昨天在市政會議上指示,這是以更多元的方式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市府以區段徵收取得的土地,扣除公設及開發費用的可售地,利用超額盈餘興建社會住宅,並配合城鄉局容積獎勵,希望從新北市開始以更多元化方式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形塑成功典範。


    朱立倫指出,新開發區常被批評為「新的豪宅區」,或只有特定族群才享受得到開發成果,未來一定比例土地配合容積獎勵轉做社會住宅,讓年輕人及弱勢民眾也有機會進駐新開發區,「實現居住正義」,新店央北或板橋浮洲等交通便捷的區段徵收案都很適合,希望從新北市開始推動形塑成功典範。


    內政部今審查央北區段徵收案
    內政部今天將審查新店央北區段徵收案,通過後,最快四月就可公告徵收,預計一○五年底完成開發,估計新店央北的社會住宅一○八年完工啟用。


    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邱敬斌表示,目前已確定興建這批社會住宅採「只租不售」的原則,開發模式有可能市府自建或與建商合建等,由於目前中和與三重青年住宅採用的BOT模式不斷受質疑,除非運作成熟成為可推廣的典範,否則不太可能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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