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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20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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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明代文學家方孝孺的一篇散文。文中藉鄭君生病而未能及時醫治,幾乎釀成大錯之事,說明防微杜漸的重要性,是一篇典型的以小喻大借事說理的文章。
原文段落 1
浦陽鄭君仲辨,其容闐然,其色渥然,其氣充然,未嘗有疾色也。他日,左手之拇有疹焉,隆起而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為不足患。既三日,聚而如錢,憂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又三日,拇之大盈握,近拇之指,皆為之痛,若剟刺狀,肢體心膂無不病者。懼而謀諸醫。醫視之,驚曰:「此疾之奇者,雖病在指,其實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傷生。然始發之時,終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終日而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藥可治也;至於既成,甚將延乎肝膈,否亦將為一臂之憂。非有以禦其內,其勢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為也。」君從其言,日服湯劑,而傅以善藥。果至二月而後瘳,三月而神色始復。
原文語譯 1
浙江浦陽的鄭仲辨先生,他的體格強壯,臉色紅潤,精神飽滿,不曾生過病。有一天,左手的大拇指皮膚發炎,長了一個小疹子,凸起來就像小米粒一般大小,他感到疑惑,把它指給別人看。人們看了大笑,認為不值得擔憂。過了三天,這小疹子腫得像錢幣一般大,鄭君更加擔憂,又把大拇指讓別人看。嘲笑的人仍跟上次一樣笑他。又過了三天,大拇指腫得可以用一手握滿那麼大,靠近大拇指的指頭,都因此而疼痛,好像被針刺到一樣,四肢、身體、心臟、脊骨沒有不疼痛的。鄭君因此害怕起來,就去找醫生診治。醫生診視之後,驚訝地說:「這是疾病中最奇特的,雖然病發在大拇指上,其實全身都是病哩,不趕快治療,將傷害到生命。可是這種病剛開始發生的時候,只要一天的時間就可以治好;病發了三天,就要花費十天以上的時間才能治好;現在疾病已經形成了,非得經過三個月的時間不能痊癒。一天能治好的,艾草就可以醫治;十多天可治好的,用藥物可以治好它;到了病狀全部形成的時候,嚴重時將會蔓延到肝臟、橫膈膜這些要害,要不然,也有一隻胳臂將會殘廢的憂患。如果不趕緊服藥從體內遏止,病勢的蔓延就不會停止;如果不從體外加以治療,這病就不容易治好。」鄭君聽從醫生的話,每天服用湯藥,而且塗抹很好的藥膏。果然過了兩個月就痊癒了,三個月後,精神氣色少恢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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