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新勢力綜合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2293|回復: 0

【常見線上遊戲衍生犯罪行為樣態】

 關閉 [複製鏈接]
tony3336580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6-8-24 10:11 | |閱讀模式
◎共用帳號衍生行為:
玩家間往往是情侶、朋友或同學關係,甚至是親戚或兄弟關係,一個帳號內有三個角色就有許多人共同使用,彼此都知道帳號、密碼,因彼
此間私自轉移寶物衍生問題。
◎工具入侵類型:
1.網咖陷阱:
利用沒有設防的網咖電腦裝設木馬(特洛依)或鍵盤記憶(KeyLog)程式,藉以取得第三者帳號、密碼,再進入該陌生的帳號、密碼中之虛
擬角色,竊取對方身上的天幣或寶物佔為己有,作案地點利用網咖等公共場所,以避免追查。
2.散佈病毒:
將含有木馬、Keylog程式包裝成遊戲外掛程式或練功密笈等,玩家使用或點閱後即遭回傳帳號密碼資料,入侵角色取走寶物。
3.程式掠奪:
利用遊戲漏洞,使用外掛或其他程式,利用雙方交易時,強制將對方寶物取走,類似強奪。
◎社交詐欺型:
網路上以「廣播」或張貼、傳遞「虛擬訊息」,並達到虛擬世界交易目的,因當事人社會經驗薄弱,交易中被設計騙走虛擬物件,而無法討
回。例如:宣稱是「天堂特派記者」,請求遊戲玩家提供寶物、做採訪,因而詐騙成功;或徵求練功夥伴騙取帳號寶物使用後消失; 或詐稱
提供帳號寶物練功,再反控盜寶,家長因怕子女留下前科,不得不付款和解。
◎ 假網站蒐集帳號、密碼(網路釣魚Fishing)
設立極相似的假網站蒐集玩家帳號、密碼。
許多虛擬寶物拍賣網站,成為銷贓管道
◎假販賣帳號型詐欺(類似人頭帳戶)
遊戲公司為防止帳號濫用,大都會將部分原始登錄資料某部分設定為無法更改,以管制日後玩家轉手所衍生問題,但許多玩家因為賣帳號給
第三者,由於登記資料還屬第一次登錄者,當原申請者販賣給其他人後,待對方練到一定地步頗有程度後,再向公司提出帳號遭盜取等申請
,並要求更改密碼,造成許多人在買到帳號後被騙,無法證明這個帳號為自己所有,不僅無法向遊戲公司申請,更無法報案。
◎暴力取得:
為獲取被害人虛擬珍貴寶物,經使用其他不正方法(擄人勒贖、恐嚇取財、強盜等)取得他人之物。  
◎利用虛擬遊戲作為現實犯罪溝通媒介或衍生出現實犯罪:  
1.遊戲中約定毒品交易、槍械買賣、銷贓、援交 等,可遠離警方監控之新興犯罪的通訊方式。
2.遊戲中不滿遭虛擬角色攻擊,經相約地點鬥毆(衍生現實傷害、妨害自由等罪)。 :):)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NG新勢力綜合論壇

GMT+8, 2025-5-22 12: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