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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夫妻分手 跟孩子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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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3 09:14 | |閱讀模式
【聯合新聞網 記者蘇秀慧?報導】

爸爸媽媽離婚後,就讀小學二年級的小強常常走到學校門口,就想折返回家,小強害怕同學笑他「沒有媽媽」;高二的小芸品學兼優,父母離異後,因為父親工作太忙,只好和爺爺奶奶住在一起,不久,小芸得了憂鬱症,母親懊惱當初沒有協助小芸做好心理調適。

離婚率居高不下,現代夫妻勞燕分飛不是不可能。離婚不僅是結束一段婚姻關係,對於家庭來說,更是重大變遷,影響對象除了當事人外,還有子女。當同林鳥決定分飛時,該如何和兒女說?

山河法律事務所律師紀冠伶表示,一旦父母決定離婚後,就應該和子女「講清楚」,讓子女做好心理調適準備,否則,父母離異很可能對子女造成重大衝擊,甚至影響其日後人格、心理和感情的發展。

紀冠伶指出,父母應該讓子女知道離婚和子女無關,這是「大人的事情」,以免子女將父母離婚「內化」為是「因為我不乖,破壞了父母感情」,因而內疚或自責。

同時,紀冠伶說,不要讓子女有被拋棄的感覺,父母應該清楚告訴子女:父母雖然離婚了,但是「對你們的愛不會改變、結束」,否則子女會有被背叛的感覺。

晚晴協會理事吳秀鑾認為,當夫妻決定分手後,兩人應擁有健康的心態,就是「如何不傷害到小孩」,並將小孩的人格發展、利益和快樂放在最前面。

「孩子要跟誰?」離婚夫妻往往為了子女的監護權爭得面紅耳赤,吳秀鑾說,孩子要跟誰,應該以生活變動最小的一方為第一考量,以降低父母離婚後,可能帶給子女的恐慌。

父母離婚常會造成子女適應不良,出現一些自我防衛、自貶、自我拒絕、缺乏安全感等負向的自我觀念,吳秀鑾強調,父母可以告訴子女,爸爸媽媽離婚就和同學吵架一樣;而爸爸或媽媽只是不再和「我們住在一起」而已。

吳秀鑾說,父母一定要再三告訴子女「你還是有爸爸或媽媽」,訓練子女當別人質疑沒有爸爸或者媽媽時,知道如何因應,如此子女才不會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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