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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檢舉]會員:smalpig123 於股市研討發布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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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1 12:56 | |閱讀模式
會員:smalpig123

空間:
http://www.ng173.com/space-uid-503598.html

網址:
http://www.ng173.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95&page=1

補充:
10篇主題全大同小異的廣告文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11-10-1 14:54 |
需要大家討論一下.是不是都屬於廣告文.一率刪除呢

點評

看過對方文章後,這是用新聞來掩蓋廣告的手法(每則新聞都有廣告連結)  發表於 2011-10-1 15:46
喔,那小弟可以加入一起討論。 總之,不管結論如何,容忍或無視或刪!敝人遵守就是。 我覺得發發無妨,但要有限制: 例發文地方、發文內容等...  發表於 2011-10-1 15:23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11-10-1 18:12 |

bblegion  看過對方文章後,這是用新聞來掩蓋廣告的手法(每則新聞都有廣告連結)


蒼白之影  喔,那小弟可以加入一起討論。 總之,不管結論如何,容忍或無視或刪!敝人遵守就是。 我覺得發發無妨,但要有限制: 例發文地方、發文內容等..

我乾脆總固頂.聽聽大家的建議

該用戶從未簽到

 樓主| 發表於 2011-10-1 18:32 |
asdfg224 發表於 2011-10-1 02:12
bblegion  看過對方文章後,這是用新聞來掩蓋廣告的手法(每則新聞都有廣告連結)

恩,此主題是以"正規"的廣告為前提而做議論。
當然如援交類、販賣非法事物不再此限,逢遇到即殺無赦。

上述小弟提及,建議有設限制的方式讓他們打、讓他們方便,也許亦不失為幫NG論壇打響名聲!?

1.可以於每一個區版塊,設一個獨特的主題,專門讓那些人打廣告。當然,要打與該版塊""相關""內容的廣告。
2.繳NG金幣然後讓你打.....每篇收取20~50......

若是真的可以讓其通行,也要有人去審核那些廣告........
小弟先睡了,我這邊已經是半夜4點半多了,隔日再參與。

...............................話說回來,敝人在NG待了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日子。

這......................還是小弟第一次看到[檢舉]文被總固頂III..............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4-5-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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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壇終老


    皮卡丘 Lv:100
    發表於 2011-10-1 18:33 |
    本帖最後由 風I 於 2011-10-1 18:39 編輯

    內容是關於她工作的廣告文,算是幫她自己打廣告

    情有可原,而且又是放在文章後面

    像私服文也一樣也是打廣告,論壇就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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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7-12-1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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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來乍到

    發表於 2011-10-1 18:45 |
    看來.......大昌期貨(廣告)已經大舉入侵了

    如果要廣告,除了放在【綜合自營商廣告處】之外
    不一定要在文章上作連結(感覺有鑽漏洞之嫌)
    其實簽名檔也可以利用啊 ,這對雙方都不會造成困擾


    點評

    bb真是無所不在呀....連檢舉區都會喵一下... 這是偶像固有的特質嗎??  發表於 2011-10-2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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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4-5-23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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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發表於 2011-10-2 20:48 |
    本帖最後由 fok14 於 2011-10-2 22:29 編輯

    若以國際新聞版為例的話,通常用新聞掩蓋廣告者,都是稍與外國資訊沾邊,即自稱新聞,

    但照說新聞必須註明出處,以正其著作權及媒體公信力,所以如果沒有「剛好」被新聞提及的商品,應該是連廣告的機會都沒有,

    按照目前新聞的慣用題材,除了電子產品跟汽車,甚少會提到廠牌,

    用這個標準,大概會出現的牌子就那幾個:蘋果、宏達電、Google、Sony等電子廠,車的話大概就雙B、美國三大廠之類的,

    如果放寬此限,不提廠牌,則會有一堆金融商品或傳銷廣告,

    舉出幾個可能性:

    不以具公信力之媒體為題材發廣告-正文就會有嚴重的公信力問題。

    以媒體提及的商品為限-恐圖利特定廠商。

    以簽名檔發廣告,與正文脫鈎-灰色地帶或許可行,不過版規就得抓得緊一點了,若不緊密執行,就會造成有商業意圖但不遵守版規的文章氾濫。

    總合問題-除以上之外,還會有一些賣偽劣藥、仿冒品、詐財、求職陷阱等,會變得有點類似報紙上的廣告版,很多「限女性,無經驗可,日薪3000」這種東西。

    點評

    :)  發表於 2011-10-2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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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10-2 21:38 |
    如要以簡單化..........
    論壇不留廣告文.........
    個人空間所屬個人=自行發揮......
    或論壇留廣告文.也可....但要有限制......
    如每一主題都有廣告連結........讓人覺得.............
    謎之聲=說等於沒說似的..........
    類似此事...在某T出生NG論壇的那一時開始到現今.......
    早已是些許都有存在+隱約的事件之一......................
    .......................................容忍或無視或刪...........
    取在於站長的一念之間...........
    論壇希望如何類型就成如此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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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10-2 23:05 |
    其實私服區.專發私服文章

    廣告文.就去自營商版.發文

    看到大家的回文.我想最後就這樣吧

    廣告內容.請用在簽名檔

    文章一率禁止出現疑似廣告網址連結

    等等在一篇篇去編輯並重訊息告知原發表人

    點評

    TRD
    由管理員來決定......是否需要開個[公告]先......................  發表於 2011-10-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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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MT+8, 2024-5-31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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