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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重度近視不宜透過雷射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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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9-22 12:23 | |閱讀模式
    2014/09/22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重度近視不宜透過雷射矯正?台北慈濟醫院眼科主任徐維成表示,角膜厚度要保留 450 um 才行;若雷射手術治療後,患者的角膜厚度不在 450 um 的安全範圍內的話,則不建議用雷射手術。

    以厚重的書本來舉例,徐主任表示,先將書翻一部分起來後,將中間的抽掉,再將翻起來的部分蓋回去。而雷射手術也是如此,先用刀片割開,每 100 度近視需要以雷射氣化約 11 ~ 12 um,手術後再將割開的角膜蓋回去,剩餘的角膜厚度建議為 450 um。

    國泰綜合醫院眼科主治醫師簡湘文醫師表示,度數太深,切掉的角膜會太多,要保留一定的角膜厚度,以免角膜病變或是發生其他的併發症。高度近視者,若擔心眼鏡度數難配,可用雷射手術方式,減少一些度數。

    簡醫師表示,高度近視者若不想戴眼鏡也不想做雷射手術時,植入人工水晶體也可矯正,而此手術及人工水晶體都須自費;前方太狹窄者不適合,且手術前須做視網膜評估。

    徐主任表示,通常到 20 歲左右,近視的度數就差不多是那樣;若屬於病理性近視者,則可能會到 2000 度以上。為減少近視的發生機會,徐主任也建議可看遠處(6 公尺以上)的事物,縮短近距離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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