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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 特休全部用掉來提前離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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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鬱悶
    2024-4-23 21:05
  • 簽到天數: 885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發表於 2021-3-30 10:13 | |閱讀模式
    想請教各位 已經有照勞基法規定多久前提出離職 而距離自己所提之離職日還未到

    但是特休假還夠用 所以都用特休全部休掉來提前離開公司 但因為被刁難了

    法律上這種情況應該還是可行的吧 離職前把所有特休用掉本來就可以吧

    不然老闆要把沒休完的特休換成薪水給員工嗎 我看不少公司也不會這樣做

    點評

    我以前公司學姐就這樣,只是容易被靠腰跟講閒話而已,另一個前輩為了這事念了一個月  發表於 2021-3-30 17:00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24-4-23 01:41
  • 簽到天數: 1964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雷丘 Lv:100
    發表於 2021-3-30 18:30 |

    勞基法是保障勞工,相關問題在勞基法都有法條說明

    除非該公司不依法給與勞工福利,不然特休是否可在離職前休完

    都可以彈性調班,而且特休也是以員工在該公司所待年限而訂定

    基本都是半年以上就有三天特休,而員工到年底沒有休完的特休

    也可適情況給與薪資換算的

    私人機關和公家機關,定會有些不同,可與人資室詢問自己的特休

    薪資換算,而若直屬長官要刁難,若屬違法,只要有薪資憑證,定

    可以查核是否屬實,人資室都有記録員工到職日期、特休天數

    正規來說,於法的公司都會讓員工把特休休完,離職的最後一天再

    前往公司辦離職

    在社會工作,沒有必要硬碰硬,吃虧的還是自己,記得保護自己的權益

    可以向公司相關單位詢問,有些直屬長官也不會比人資室的經辦人員清楚

    https://laws010.com/blog/labor-dispute/resign/resign-02 >> 勞工權益 

    https://www.518.com.tw/article/925 >> 雇主不受罰

    以上有相關法律的勞資爭議的議題,您可以查閱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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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3-7-3 01:13
  • 簽到天數: 693 天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21-3-30 21:40 |
    工作甘苦談

    你說的都是正常且合理的做法
    符合勞基法政策

    正常來說,公司都是遵守勞基法的
    離職就是走公司合法程序,交接等等事宜
    你的假、你的薪水,就是做到哪天給到哪天
    假無法放完,就是換成錢
    做到5號、薪水就是給到5號

    當然也是有些民間企業,在游走勞基法邊緣或是違法
    或是大公司也是有小人當道,明明公司是遵守的、小人就要拼命刁難

    這時候你要非常間堅決自己"對"的立場
    保護自己、維護自己權利
    別讓自己吃虧、甚至要保留任何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別讓違法的公司或是小人得逞
    不要有姑息養奸的想法
    事後後悔一輩子和害了下一代

    必要時,手機可以開錄音或是帶錄影裝備保護自己
    等等任何自己權利的證據、公司違法的證據
    上調解、找立委、找報社都用得到

    祝你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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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鬱悶
    2024-4-23 21:05
  • 簽到天數: 885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樓主| 發表於 2021-3-31 06:58 |
    eight198877 發表於 2021-3-30 21:40
    工作甘苦談

    你說的都是正常且合理的做法

    我也只是單純的把特休用完剛好到自己所提離職的時間

    (也請4天特休而已 再搭配這個月2 .3 .4 .5連假本來公司就放)  

    結果就是被唸說    沒有這樣請的啦   主管同意了嗎? 但我都要離職了   

    全台灣也不是只有我這樣做 就像提離職一樣 要事先告知但不是要公司同意才可離職吧   

    提就已經提了 就照法律規定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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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調配是主管是職責,特休是員工的權益,雙方都要有一個平衡點處之,加油  發表於 2021-3-3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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