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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情報] 右轉車 路口前30-60公尺得切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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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5-9-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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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壇終老


    皮卡丘 Lv:100
    發表於 2006-8-28 02: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808/8/1tcj.html

    更新日期:2006/08/08 18:11 記者:黃美榕



    10月將展開道安大執法,新制規定,快車道車輛要切往慢車道右轉,必須在距離路口,前30到60公尺的限制範圍內變換車道,否則最高會吃上1千8百元的罰金。不過,記者實際觀察,能照規矩來的駕駛人,少之又少,未來執法開單,可能會引發爭議。
    道安大執法10月上路,鎖定車輛要切到慢車道右轉,在路口前30到60公尺就要變換車道。

    TVBS記者黃美榕:「從雙白線到這個地方,就是法定可以變換車道的範圍,我們來看看有多少駕駛人會照規矩來。」

    雙白線本來就不能跨越,大家還是當參考用。不管是公車,還是計程車或轎車,通通想切就切。距離路口不到30公尺,罰!600元到1800元。但是太早切換等轉彎也不行,還沒到規定的60公尺,照樣違法。超級計較,駕駛怎麼看。

    計程車司機:「很難計算,很難計算啦!哎呀,被他(交警)抓到,就是你倒楣,抓不到是你的嘛!」計程車司機:「就是到時候後面,一定會塞車啊。」

    警方強調路權觀念,清空慢車道,可能讓交通更擁擠。而路口前60公尺,要怎麼用目視裁定,交警開罰可能會惹爭議。總之小心慢行,就是平安不違法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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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06-8-29 12:03 | 顯示全部樓層
    新的交通大執法,亂七八糟一通,害我法規背不完,真是OOX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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