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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卡丘 Lv:100
    發表於 2009-8-24 20:00 | 顯示全部樓層
    考照練特技 考S形道路不合時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24/8/1ppdx.html

    更新日期:2009/08/24 12:19 劉邠如



    為了開車上路考駕照,像是倒車入庫以及S型倒車都是不少路考考生的夢魘,有人連考好幾回都是敗在這幾個考科上。但是考量實際道路路況,根本沒有這麼彎曲的S型道路,台北市交通局打算蒐集資料,要交通部考慮修改路考規則,改掉一些不合時宜的科目。

    S形倒車、路邊停車,哪一個是路考考生最恐怖的夢魘?駕訓班學員:「哪一個喔,就…應該算S型吧,S型(最難)。」

    TVBS記者劉邠如:「S型彎道倒車,是不少考生惡夢,但是未來像這樣比較不實用的考科,北市府交通局考慮未來不考了。」

    不只考生抱怨,北市交通局長還說,現行考照制度比較像是在「考特技」,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駕訓班早也研擬出因應之道,謹記口訣就能讓你過關。教練:「車身跟黃線平行,再迴兩圈,再來再來。」

    考過駕照,全憑記口訣,副駕駛座上的口訣,更是All Pass聖經!還有學生兢兢業業,以背口訣為第一前提。駕訓班學員:「打1又1/2圈這樣之類的。」記者:「那如果換個場地,你還會考得過嗎?」駕訓班學員:「哈,這就不知道了。」

    駕訓班學員:「我不知道耶,這不是開車都要這樣嗎?」記者:「可是為什麼是1又3/4圈?」駕訓班學員:「欸,好問題,我也不知道,教練跟我講的。」

    希望考駕照,多的不只是死板板的技巧,還有更多人性,北市交通局希望仿效國外考照,直接上路考,是否禮讓行人或駕駛觀念都要一併考核,更人性也更符合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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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9-8 18:12 | 顯示全部樓層

    大陸牌照車輛 在台行不得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8/128/1qngy.html

    更新日期:2009/09/08 00:07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外傳大陸福建擬開放台灣牌照車輛試點通行,台灣方面有沒有可能比照辦理,也開放大陸牌照車輛登台?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組組長施金樑昨天表示,若要開放大陸車輛登台觀光旅遊,複雜度比較高。他說,萬一大陸車輛在台違規肇事,警方還沒開單,肇事車輛就跑回大陸該怎麼辦?

    香港文匯報引述廈門消息人士說,廈門市正爭取在廈門港上岸的台灣車輛實施特殊牌照政策試點。而福建省也考慮允許台灣民眾駕駛台灣牌照的車輛,在平潭「對台特區」附近自由行駛。在被問及,我方有無類似規劃,又這樣的作法是否可行?施金樑做了前述回應。

    他說,過去有一種號稱為「海上圖書館」的郵輪,每每巡遊世界港口,而且可能停留數日,那種情形,國內是曾經發放臨時牌照,任其車輛登陸。至於大陸車輛如果想要登台旅遊,那情況就不太一樣,因為複雜的程度就比較高。

    他進一步說明,萬一大陸郵輪靠岸之後,車輛市區到處觀光趴趴走,若是超速、闖紅燈,或者發生事故,警方還沒有開紅單,肇事車輛就跑回大陸,那該怎麼辦?所以,他強調,要開放大陸車輛隨郵輪上岸有待從長計議。

    公路總局牌照科長林義勝說,兩岸駕照互相承認是比較可行,但是,要開放車輛牌照在兩岸互駛,困難度就比較高。尤其,兩岸交通法規的規範也不盡相同,但若政策面朝向研議辦理,則交通部或許會以專案方式來辦理,但問題是目前並無接獲這方面的訊息。

    [ 本帖最後由 風I 於 2009-9-8 18: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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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9-8 18:15 | 顯示全部樓層

    北市路停收費 下週改半小時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8/78/1qo52.html

    更新日期:2009/09/08 04:09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開車族有好消息!北市現有的2萬4000多格路邊停車收費格位,將從下週一(14日)起,比照公有路外停車場,以每半小時為開單收費基準。

    台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處長張哲揚表示,目前全市600名停車收費管理員,已重新編組,開單計費的掌上型電腦程式也已重新設定,改為每半小時收費計算後,估計未來一年停車費收益,會減少大約5%到10%。

    北市路邊停車除了悠遊卡刷卡計費,可以由駕駛人依停車時間需求付費,由停管處收費管理員人工收費開單的「基本消費額」,就是每小時計費,許多民眾長期反映停車十幾分鐘,卻要被收1小時的錢,一點都不公平。

    停管處表示,同時間起,針對身心障礙人士提供免費停車的形式也會調整,過去「認證認牌」免開單的作法,未來也將改為照常開單,但計費欄位會以零元計算,目的只是為了統計身障車輛的停車時數,身障人士看到繳費單,不用擔心是要拿單子去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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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9-12 22:34 | 顯示全部樓層

    北市路停開單 下周將拍照存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2/78/1qysu.html

    更新日期:2009/09/12 04:09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開車族有好消息!北市現有的2萬4000多格路邊停車收費格位,將從下週一(14日)起,比照公有路外停車場,以每半小時為開單收費基準。

    台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處長張哲揚表示,目前全市600名停車收費管理員,已重新編組,開單計費的掌上型電腦程式也已重新設定,改為每半小時收費計算後,估計未來一年停車費收益,會減少大約5%到10%。

    北市路邊停車除了悠遊卡刷卡計費,可以由駕駛人依停車時間需求付費,由停管處收費管理員人工收費開單的「基本消費額」,就是每小時計費,許多民眾長期反映停車十幾分鐘,卻要被收1小時的錢,一點都不公平。

    停管處表示,同時間起,針對身心障礙人士提供免費停車的形式也會調整,過去「認證認牌」免開單的作法,未來也將改為照常開單,但計費欄位會以零元計算,目的只是為了統計身障車輛的停車時數,身障人士看到繳費單,不用擔心是要拿單子去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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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9-16 19:53 | 顯示全部樓層

    北市路邊停車半小時計費 反應良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6/128/1r65k.html

    更新日期:2009/09/16 00:07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昨天表示,停管處自九月十四日起全面實施路邊停車收費改以半小時計費,以減少民眾停車付費支出,經實施以來,民眾反映良好,咸認該政策對市民確有助益。

    停管處指出,新制實施第一天,總計開出八萬九千三百七十七張停車繳費通知單,均未接獲民眾抱怨電話,顯示該措施,大多數停車民眾均能接受。

    另外,停管處表示,這項新制實施對身心障礙停車「零費率」開單,十四日總計開出身障零費率繳費單五千五百一十三張,停管處進一步說明,停車單據是就監理處登記在案之身障特製車輛、身心障礙者在車上且證件齊全者、懸掛身心障礙者專用車牌及放置有加註車號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等,才會開立「零費率」繳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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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9-25 11:25 | 顯示全部樓層

    汽車強制險 明年降費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25/78/1rrnl.html

    更新日期:2009/09/25 04:09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日表示,明年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將再度調降,整體平均調幅達11.2%,創下歷年最高降幅。

    目前自用小客車保費為1697元,調降後將少200元,民眾只要繳納1497元。

    不過大型重型機車強制保險費反而是小幅調升,

    一年期保費由712元調高為715元,二年期由1322元調升為1329元。

    此次費率調整如無意外,將於明年3月1日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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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10-17 17:52 | 顯示全部樓層

    車位難找 平均要10分鐘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17/128/1t52d.html

    更新日期:2009/10/17 00:27 記者何佩蓉/台北報導

    車位難尋是國內都會地區汽車駕駛人最常面臨的問題,根據交通部統計處公布的「自用小客車使用狀況調查」發現,自用小客車駕駛人尋找車位的時間平均每次約需要七至十分鐘,特別是台北市找停車位的所需耗費的時間最長!

    調查中發現,雖然六成四的駕駛人居家附近有自有停車位可供停車,另有百分之十一點五的駕駛人長期租用車位,不過還是有百分之十三點二的自用小客車駕駛人於居家附近需尋找停車位,尋找時間以「未滿五分鐘」比例最高,占百分之四十一點一,平均每次尋找時間為十點二分鐘。

    其中以台北市需尋找車位之比例最高,占百分之二十四,平均每次尋找時間則為十六分鐘,較高雄市及台灣省分別多出七點一分鐘及七點四分鐘。除此台北市租用長期車位的比例達百分之二十四點四,也高於高雄市及台灣省。

    至於在工作地點車輛停放的情況,調查指出,駕駛人在工作(上學)場所附近停放車輛之主要停車位以「公司(學校)免費提供停車位」比例最高,占五成六,「路邊或巷弄內之免費停車位」占一成五次之;至於,平常在工作(上學)場所附近需尋找停車位者占百分之十七點六,平均每次尋找時間為七點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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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10-17 17:55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客車主要用途 上班上學居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17/128/1t52c.html

    更新日期:2009/10/17 00:27 記者何佩蓉/台北報導

    交通部統計處公布「自用小客車使用狀況調查」分析,調查中發現國內自用小客車最主要用途是「上下班(學)」,而自用小客車車主所支付各項支出以油費最多,綜合各項支出,平均每月每輛自用小客車需支出六千二百六十元。

    統計處針對九十七年底台閩地區五百五十三萬三百一十四輛自用小客車進行車輛使用狀況調查,採分層比例系統抽樣法,抽出總樣本數二萬五千輛,以郵寄問卷方式辦理,回收有效樣本數為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九輛,總回收率為百分之四十七,在百分之九十五信賴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百分之一。

    調查中發現,自用小客車車主家中,以每戶擁有一輛自用小客車之比例居首,占五成四八,擁有自用小客車之家庭平均每戶有一點六輛自用小客車。至於車輛的主要用途,以「上下班(學)」最高,占四成七八,「休閒購物」及「探視或接送親人」分別占一成九七及一成九六。

    其中自用小客車駕駛人中,有八成四六的駕駛人會兼用其他交通工具,其中以兼用「機車」比例最高,達七成五五。其中台北市自用小客車駕駛人兼用交通工具結構與高雄市、台灣省及福建省明顯不同,兼用「機車」及「大眾運輸工具」之比例分別占四成八九及三成九七,比例差距不大。不過,高雄市、台灣省均以兼用「機車」比例最高,皆超過七成六,兼用「大眾運輸工具」之比例卻只有一成左右。

    其中針對再購車意願進行調查時,調查發現,自用小客車駕駛人若不繼續持有本車時,有高達八成六八的駕駛人表示仍會再購買汽車,顯示自用小客車駕駛人對於汽車之依賴性極高,不過還是有一成三二的駕駛人表示不會再購買汽車。進一步就省市別觀察,會繼續購買汽車之比例以台北市八成八四最高,而不再購買汽車者中,會改買機車之比例,以高雄市五成九五最高,台北市的三成二八為最低。

    除此,調查中發現,九十七年自用小客車車主所支付各項支出以油費最多,平均每月為二千八百二十四元,平均每月保養維修費為九百六十四元,平均每月保險費為六百零三元,在工作(上學)場所及居家附近平均每月停車費五百六十二元。清潔費、貸款利息及通行費平均每月分別為四百四十三元、四百三十六元及四百二十八元,綜合上述各項支出,自用小客車總計平均每月每輛支出六千二百六十元。就省市別觀察,台北市自用小客車平均每月每輛支出八千四百八十五元最高,其中停車費平均每月一千八百四十八元,分別為高雄市及台灣省停車支出之三點六倍及四點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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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10-30 22:46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會有4了 公路總局規劃後年開始 將免費換新車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29/69/1txf8.html

    更新日期:2009/10/30



    全台現在有兩千一百多萬輛汽機車,新的車牌快不夠用了,公路總局規劃後年開始,民眾可以免費換領新車牌,從六碼變七碼,有防偽功能,而且保證不會有不吉利的數字「4」。

    這就是新版汽車大牌,因為現行的汽機車車牌已經不夠用,公路總局計畫從民國100年開始,逐步換領新牌,仔細看看新版的車牌,以現行號碼編排為基礎,但最上方多加了一個英文字,六碼變七碼,另外英文字母I、O,因為容易和數字1、0混淆,將不使用,而為顧及民眾忌諱,數字4也會避開。

    除此之外,新版車牌也會多個浮水印,厚度也只有舊版車牌一半,只有一毫米,都是為了減少被偽造的機會,公路總局預估,車牌全面換新,得花上兩年十個月的時間,民眾換領車牌不需付費,但如果有稅款或罰單沒繳,將無法換領新牌,提醒民眾要多加注意。

    [ 本帖最後由 風I 於 2009-12-9 21: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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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12-9 21:45 | 顯示全部樓層

    國道不是垃圾場 丟就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09/128/1wirn.html

    更新日期:2009/12/09 00:07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習慣在國道亂丟回數票收據或菸蒂等廢棄物的民眾要當心了!行政院環保署昨天鼓勵民眾勇於向國道高速公路局或國道公路警察局檢舉,並表示若車輛駕駛人被發現在國道高速公路亂丟廢棄物,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昨天表示,環保署近來多次接獲民眾反映,發現車輛駕駛人於國道上亂丟廢棄物或任意拋棄回數票收據造成國道髒亂。因國道是連接機場首要道路亦是代表國家的形象,其髒亂將會影響台灣極力發展之觀光事業,民眾若有發現國道上車輛亂丟廢棄物或任意拋棄回數票收據造成環境髒亂,可向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或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提出檢舉。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說明,對於國道上車輛亂丟廢棄物之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六款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行為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表示,雖然廢棄物清理法在指定清除地區對於亂丟一般廢棄物之行為,可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依行政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法定罰鍰額高於廢棄物清理法,故於國道丟棄物品或廢棄物之行為,應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以裁罰,最少要罰三千元。

    至於檢舉方法,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表示,民眾可以用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國道高速公路局或國道公路警察局敘明下列事項:1.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2.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3.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 本帖最後由 風I 於 2009-12-9 21: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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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1-27 17:44 | 顯示全部樓層

    強制車險滿30日 才可換照、登記、驗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7/52/1zilv.html

    更新日期:2010/01/27 04:38 方凡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指每輛汽機車都要強制納保,若是沒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或是保單效期不滿30日,將無法辦理車輛檢驗,或是換發牌照、買賣過戶等等異動。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汽機車投保強制責任險滿30日以上,才能辦理各項異動手續。

    強制汽車責任險的立法目的,就是保障車禍受害第三人,並減輕肇事車主的賠償負擔,因此要求每一輛車在有效使用期間,都必須強制投保,若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時,產險公司可以最快的速度理賠給受害人,以保障車禍受害第三人的求償權益。

    至於規定保單效期必須滿30日以上,才能辦理車輛檢驗,或是換發牌照、買賣過戶等異動的原因,則是配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規定。因為產險公司必須在保險到期30日前,通知車主續保,同時是以保險制度配合交通監理作業,因為車輛定期檢驗,可在檢驗期前後一個月內作業。

    此外,日前金管會通過調高保險金額給付標準。因為近年損失率改善,因此配合提高最高保額到新台幣180萬元,與3月1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調降時,同步實施。最高保額是指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死亡給付、第一級殘廢給付金額,由150萬提高到160萬、傷害醫療費用維持20萬,兩項合計最高保額180萬元。

    金管會統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民國87年實施以來,截至98年9月底止,有效汽機車投保總數超過1,730萬件,截至98年4月底對受害人理賠人次,累計超過167萬人次,累計理賠金額超過1,309億元。

    根據統計,強制車險常見的理賠爭議是,兩車相撞造成的殘廢等級認定問題,日前金管會在提高最高保額時,也考量殘廢等級不須經治療1年才可認定,將原本條文中需治療1年以上尚未痊癒的標準,修正為經「一定期間」,由醫生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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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規照相 尺規判讀不冤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7/78/1zihl.html

    更新日期:2010/01/27 04:11 記者張瑞楨/豐原報導

    在尺規有效範圍內的汽車才會受罰

    許多讀者收到闖紅燈或超速罰單與照片,發現照片內有2輛以上汽機車,無法確認是誰超速或闖紅燈,而擔心自己「被冤枉了」,其實,警方有各種尺規可判讀,至於有部分無法判讀的照片,因疏忽寄給車主,車主提出申訴,警方都會撤銷罰單。

    類似現象屢見不鮮,尤其是在車流量高的路段,一張超速違規的照片,裡面可能有2輛、甚至4輛以上汽機車,近日就有陳姓車主認為自己被冤枉,別人超速,害他被處罰,卻又因忙碌等因素而沒有申訴,也不願意花時間精力進行行政訴訟,只好把委屈往肚子裡吞。

    對此,中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安裝闖紅燈與測速照相的廠商,都提供警方判讀的透明尺規或尺表,這是一張印有刻度的透明塑膠片,放在照片上,在有效範圍內的汽車才是違規者,超出有效範圍的汽車,就算在照片之內,警方也不會處罰,這種尺規或尺表的準確性,已獲得法院等單位承認。

    車主接獲無法判讀照片可申訴

    另外,如果同時有2輛以上汽機車都位於有效範圍內,警方就無法判斷違規者,這種照片不會寄發與處罰,萬一疏漏寄出,車主接獲照片與罰單,只要提出申訴,警方都會撤銷。

    上述現象往年發生頻率極高,亦有提出行政訴訟打贏官司的前例,主因是警方提出的違規證據不夠明確,又無法舉證「為何是甲,卻不是乙」的理由,不過,現在警方先用尺規判讀,也把無法判讀的違規照片作廢,雖然車主還是會收到有2輛以上汽機車的照片與罰單,但誤判的比例已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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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2-2 17:48 | 顯示全部樓層

    超商代收汽燃費 1國2制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2/78/1zuru.html

    更新日期:2010/02/02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

    北高兩市以外車主只能補單繳費 手續費還多8元

    習慣至超商繳納汽燃費的人請注意!全台超商今年起不再受理車籍在「台灣省」的車主持單繳交汽燃費,僅限於補單繳納,民眾須負擔十五元手續費,下月一日起開徵的營業車輛汽燃費將率先適用。

    這種一國兩制的作法,讓車主霧煞煞。因為,車籍設在台灣省的車主,至北高兩市超商需花十五元手續費,且只能補單繳費。相對地,車籍在北高兩市的民眾,至全台超商都可持單繳費,且只需付七元手續費。更吃虧地是,四大超商中的OK系統因沒有多媒體機可補單,「台灣省」的車主上門繳費將碰釘子。

    台中張先生批評,到超商繳費最方便,現在只能補單繳費,而且手續費變貴,政府連這樣的事都管不住,還搞出台灣省和北、高兩市不同調,大家乾脆也不用繳費了。民眾陳立中也表示,監理單位該做的,應是協調金融業者調降信用卡手續費,但這部分費率沒降成,卻換來超商變相漲價,不知道台灣還有什麼不會漲。

    新增郵局據點 手續費7元

    公路總局昨日宣布,營業車輛汽燃費下月一日起開徵,一般車輛七月開徵。值得注意的是,未來繳納汽燃費雖新增郵局一千三百多處據點,但因超商系統退出,不再受理只收七元手續費的持單繳費,車籍屬「台灣省」的車主,到超商僅能以補單方式繳費,並多付八元手續費。

    公總監理組長施金樑說,公庫法施行後,辦理代收業務的單位,今年須每日向公庫結帳,代收的資金失去周轉與孳息空間,超商業者要求調漲手續費。業者要求的手續費,從九元至十三元不等,因此案採公開招標,最後由中華郵政以七元手續費得標。

    但此情況只出現在台灣省,台北、高雄兩市發現公總窘境後,記取教訓修正招標條件,均與超商業者續約,兩市一百一十四萬輛車,可繼續在超商持單繳交汽燃費,僅需負擔七元手續費。除了超商,原本不收手續費的金融機構,最近也要求加收手續費,但因這是民眾最主要的繳費管道,每年有五百七十萬筆透過此管道繳費,官員指出,此案將由交通部與財政部協商,未來是否會收手續費不知道,但「今年應該不至於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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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2-8 23:16 | 顯示全部樓層

    車頭朝外停 省油又防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8/78/207xx.html

    更新日期:2010/02/08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

    開車進停車場的時候,為什麼要將車頭朝外?許多車主雖然都這麼做,卻不知道原因的「慣例」,新竹市交通隊表示,車頭朝外不僅可省油更可防盜,年關將屆,又是宵小蠢動的時節,駕駛人不妨參考。

    新竹市警局交通隊組長簡華明指出,車頭朝外停車方式,好處包括:發動方便、防盜、省油。他說警方向來的作業準則,就是要求警車停放時,車頭一律朝外,因為這樣在緊急出勤時,能以最快方式出動。

    反過來說,如果開車時還要倒車,因為常有視覺死角,容易在發動時,與其他進入停車場的車輛發生碰撞,比較起來進停車場時一次倒車入庫,最省時間與油料。

    冷車倒車 最耗油

    曾在國道高速公路警察服務的刑事小隊長姜守鼎說,車尾停進停車格,還跟油耗有關係,熄火之後車輛引擎回復到冷卻狀態,如果是車頭停進停車格的話,這個時候就必須要以倒車的方式將車輛開出來。在冷車的狀態下倒車,是車子最耗油的時候。所以,趁車子引擎熱的時候,以倒車入庫的方式停車,離開時,緩慢順暢地讓引擎溫度提高,可以減少不必要油耗。

    除此之外,倒車入庫停車最重要的是,可以達到防盜的效果,目前許多車輛加裝衛星定位、電視、高級音響甚至安全氣囊,都是小偷覬覦的貴重財物,如果車頭朝外的話,停車場因人車進進出出,大家都看得到車子裡面的狀況,想偷車內東西的宵小,多少會比較有忌諱。

    許多駕駛人都不知道,進停車場為什麼要車頭朝外,有的人一看見有空位,立刻將車頭開進去,雖然方便,但根據警方的建議,將車頭朝外的好處還是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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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2-21 18:23 | 顯示全部樓層

    國道計程收費專題報導

    新聞日期:2010/02/21

    國道計程收費專題報導 (1) 國道費率3年後計程收費 通行費各有漲跌

    台灣高速公路收費已超過30年,一直是採取人工柵欄計次收費。交通部推動計程收費,預定民國101年底上路,費率將按公里計算,通行費和現在相比,依不同路段,將是有漲也有跌。

    高速公路從民國63年國道1號中山高啟用後開始收費,採計次方式,車輛通過收費站就要繳交通行費。最早小汽車及大客車的費率分別是新台幣15元及20元,70年時各調高到25元及30元,80年再調到40元及50元。

    96年國道電子收費ETC啟用,這也是政府推動國道計程收費的前奏曲。根據高公局與建置國道電子收費ETC的遠通電收簽定的合約,民國101年底前,ETC使用率應達65%以上,並在國道全面實施電子收費。

    高公局表示,計程收費是按里程計算,費率應該是每公里多少元,用路人走多少收多少。將來全面電子收費後,現在的國道通個行收費站都會拆除,改為建置門架式電子收費設備,每2處交流道中間就要設置1個電子收費門架,估計共要建300多個。因高速公路只有國道可以出入,車輛一上交流道到下交流道,實際行駛的公里數會與計費公里數完全相符。

    高公局已委託學術單位,研究國道全面電子收費後的費率機制,研究報告預定4月出爐。除依國道基金財務計畫提出計程收費的費率,也會就有無裝設ETC的車輛,是否需要訂定不同費率做建議。

    高公局說,計程收費後的通行費,究竟比現在計次通行費便宜、還是貴,無法一概而論,因為現在的收費機制嚴格來說並不公平。

    例如同樣是經過泰山收費站,從五股上交流道,行駛約3公里就要收費;但從內湖上交流道,大約18公里後才遇到收費站。中部員林到后里,兩收費站間的距離長達60公里,比一般平均40公里多了一半距離。

    另外,現在位在都會區的國道都是免費使用,例如台北到三重、木柵到南港,走國道都不必經過收費站。在使用者付費精神下,現在種種不公平的現象都會消失,

    未來從五股到泰山的通行費可能比現在便宜,從內湖到泰山就可能比現在貴。高公局預定今年上半年提出國道全面電子收費建議案,定案前將先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

    國道計程收費專題報導 (2) 國道電子收費節能減碳 去年省逾6億

    節能減碳當道,高速公路局預定在民國101年底,全面實施具環保的國道電子收費ETC。高公局統計,民國98年國道電子收費發揮的節能減碳效益逾新台幣6億元。

    高公局分析,現在國道採取人工計次收費,車輛通過收費站時,都要減速、停車後再加速,對車輛的引擎、輪胎都增加磨損,夏天開車窗繳費時,還讓冷氣外洩,不知不覺中都消耗了能源。

    國道電子收費可以讓使用ETC的用路人,在不用停車再起動的狀況下通過收費站,的確可發揮節省能源的效益。

    高公局統計,台灣各國道使用ETC的小型車及大型車通行輛,去年有1億7567萬4173輛次,共節省收費站通行時間1億9763萬3445分鐘,節省燃油344萬6680公升。

    使用ETC的車輛因不必為繳費減速、停車後再加速,等於減少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高公局統計,98年使用ETC車輛減少的CO2排放共8525公噸。

    高公局說,台灣的公路運輸是運輸部門中最大的CO2排放者,ETC使用者愈多,可減少更多車輛通過收費站時間,相對減少更多CO2排放量。

    用路人大多事先購買回數票通過收費站,對用路人來說,比起自備零錢方便不少,但回數票有紙張及印製成本。高公局統計,98年因ETC而節省印製回數票的成本2378萬6283元,省下印製的回數票堆積起來有1億540萬4504立方公分。

    高公局分析,98年國道電子收費節省的時間價值共4億8736萬4074元,節省的燃油價值共8684萬4621元,節省的碳價值897萬6514元,再加上節省的回數票印製成本,總計節能減碳效益達6億697萬1493元。

    國道計程收費專題報導 (3) 衝高ETC量 遠通爭取通行費8折

    據交通部與遠通電收的合約,在民國101年底,國道電子收費ETC使用率應達65%。ETC上路4年,使用率約36%,遠通電收極力爭取通行費打8折,希望藉折扣優惠衝高ETC用量。

    遠通電收針對使用ETC需車上安裝e通機OBU推出各種優惠,從最早的公益方案每具新台幣680元,且1年內使用滿百次可退費。現在訂價雖是1199元,遠通仍透過異業結盟,讓消費者可以更低價格取得OBU,例如今年起申辦遠傳門號,就送e通機。

    不過,ETC使用應達65%的要求,遠通還有一大段路要走。遠通電收認為,每輛車通過1個收費站,可節省約5元的社會價值,政府理應將省下的錢回饋給用戶。遠通建議使用ETC的用路人,比照悠遊卡方式,高速公路通行費給予8折優惠,相信一定可以更快速吸引消費者。

    遠通舉日本例子指出,ETC車輛假日時可以日幣1000元吃到飽價格,無限制暢行國道。另中國北京、浙江對ETC用戶,也分別提供通行費95折及97折優惠,就是為提升用量。

    對於折扣優惠,高公局不敢貿然答應遠通的訴求,理由是依照現行公路法,通行費率計算並無依收費方式而有不同。高公局認同折扣方式的確是吸引用路人使用ETC的有效誘因,但在公路法未修改前,ETC通行費打8折不太可行。

    不過,高公局希望可以放寬ETC通行費比照回數票的優惠規定。因現行ETC通行費若要比照回數票享有95折,必須一次加值金額超過4000元,高公局將建議交通部,打破金額限制。

    國道計程收費專題報導 (4) 國道計程收費 非ETC車輛傷腦筋

    高速公路局預定民國101年底,國道收費將由計次改計程,車輛一上國道就開始計費,達到使用者付費的公平性。不過;對非ETC車輛來說,上國道反而變麻煩,如何宣導是一大考驗。

    根據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民國101年底,ETC使用率應達65%,國道全面實施電子收費,現有人工收費方式全部取消,改由電子計程收費取代,走多少,收多少。

    高公局說,如果一切順利,國道實施全面電子收費時,仍有一部分民眾並未使用ETC,當這些用路人開車上國道時,因車上並沒有e通機OBU,ETC設備也無法偵測扣款。如何有效收費,現在就要開始傷腦筋。

    到去年12月底,ETC用戶有93萬,使用率約41%,遠通電收除爭取ETC通行費打折,提高ETC使用率外;未來國道全面實施ETC後,對未裝設OBU的用路人,初步想法是利用攝影機拍攝車牌號碼,再將通行費繳費通知單寄給用路人,但衍生的行政作業費需由用路人負擔。

    遠通電收在ETC車道已裝設攝影機,對誤闖車道的非ETC用戶,或e通機儲值金額不足者,拍攝車牌並寄發補繳通知單。未來對未裝e通機者,也考慮用拍照並補寄通知處理,相關行政作業手續費由車主負擔。

    遠通電收說,國道全面實施ETC後,對沒有使用ETC的用路人,手續費還是有不同標準。現在初步構想,遠通電收會讓非ETC使用者上國道前,先在網路預約,並提供銀行扣款帳戶,遠通採取信賴制。

    無論用路人是否使用ETC,遠通都會攝影,一旦比對出用路人惡意逃避繳交通行費,不但要罰款,還要繳交更多的手續費。

    究竟將來國道全面實施ETC後,非ETC用路人的通行費該如何收取,遠通還沒有最後定案。高公局則坦承,無論哪一種方式,對未使用ETC的消費者來說,上國道都比現在麻煩,勢必引起用路人反彈,如何宣導會是一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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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汽車險降價 年省一個便當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01/78/217vc.html

    更新日期:2010/03/01 04:21 記者呂清郎/專題報導

    由於強制險實際損失理賠情形良好,3月1日起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再調降,且傷殘給付標準同步調高,產險業者試算,調降後民眾可省下46(約一個便當錢)至200元不等年保費,對用車族荷包而言,也算不無小補。

    蘇黎世產險表示,強制險自87年實施以來,連同本次調降費率達七次,累計降幅33.6%,本次整體平均調降9.5%,其中機車平均調降7%、汽車平均調降11.2%;以男性自用小客車強制責任險為例,一年總保費約1,697元,調降後可節省約200元,女性自用小客車年保費約可減少182元;機車部分,以普通重型機車一年期保費712元為例,將可調降46元。

    親辦保險 保費有折扣

    蘇黎世產險指出,如果想再省更多保費,可不透過保險通路投保,親自上門到保險公司辦理強制險,均可獲得保費折扣優惠,其中汽車強制險保費至少可優惠73元,機車一年期保費優惠60元、兩年期保費優惠80元。

    富邦產險說,本次強制險除調降保費,給付標準也將調高至最高保額180萬元,即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的死亡給付和第一等級傷殘給付,均從原150萬元提高到160萬元,但傷害醫療費用給付金額維持為20萬元;並且考量傷殘等級不須經治療一年才可認定,標準也由原本「須經治療一年」修正為經「一定期間」由醫生認定。

    國泰產險建議民眾,今年的強制險保費調降幅度為歷年來最大的一次,車主們不妨利用省下來的保費差額,為自己增加一些保障,例如機車屬較高危險的交通工具之一,針對強制險不保的部分,可附加投保駕駛人傷害險提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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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3-7 20:46 | 顯示全部樓層

    ETC黑名單 欠費逾7500元查扣財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07/17/21lr8.html

    更新日期:2010/03/07 15:06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上路4年多,遭用路人逃費20多萬次,欠費高達900萬元,高公局最近除了成立討債小組之外,也列出第一批160名欠費黑名單,以後只要欠費滿7500元就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扣押財產,3月底展開行動。

    裝了ETC過收費站速度超快,幾乎連煞車也不用踩,很多駕駛人卡片裡都沒錢了卻不儲值,還硬闖ETC車道,還有人從ETC開通到現在一毛錢也沒繳過,高公局指出,「最高的話有兩個人啦!有兩輛車大概欠通行費大概6萬元左右,他的罰鍰累積相當高。」

    像這種不繳錢的車主以後可要小心了,高公局目前用掛號方式來催款,但效果不太好,所以決定以後不繳費的車主將被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只要欠款7500元以上,還會被扣薪水甚至查扣財產,高公局表示,「我們會依據這個規費法跟行政執行法,會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室,在各縣市有13個行政執行處,在這邊送他們強制執行。」

    高公局算一算,ETC上路4年遭逃費20多萬次,欠款高達900萬元,高公局已經先列出第一批160位黑名單,最快3月底就會移送,提醒您最好還是趕快繳費,免得累積罰款越來越多。(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謝安安、許家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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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3-10 20:36 | 顯示全部樓層

    101年起 短途照收 國道收費計程 恐變相加稅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0/4/21rfl.html

    更新日期:2010/03/10 02:21 許俊偉/台北報導

    民國一○一年底國道將實施全面電子收費,收費方式將從人工柵欄的計次收費改成「走多少、付多少」的計程收費,預計下月提出建議費率。由於目前全台三大都會區將有逾半不經收費站的用路人,必須額外增加過路費負擔,因此費率的高低備受矚目,大多數民眾擔心將形同「變相加稅」,引發另一波民怨。

    全面電子收費的計程收費制預定兩年後實施,但相關準備工作必須提早發動,而當年又正逢總統大選年,此一措施對龐大的用路人都會有影響,更可能引發未裝OBU及目前可「免費用路」者的民怨,甚至可能影響選舉,因此交通部對此政策推動相當審慎。

    根據統計,北、中、南三大都會區高達五成四的國道車流(尤以國道一號居多),上下交流道不經收費站,因此現在都不必繳費。但實施計程收費後,這群龐大國道用路人,未來全得依照里程數付費。

    國道收費站平均間距卅四公里,小客車每經一座收費站要付四十元,等於每走一公里是一.一七元。套到台北都會區利用國道通勤進出台北市的汐止民眾為例,現行汐止交流道到圓山交流道十三公里,現狀免付費,未來每天往返卻得額外負擔超過卅元。單看國一,基隆─高雄總里程三七三公里,十座收費站,全程過路費四百元,換算後每公里也要一.○七元。

    此外,包括連接桃園機場的國道二號、國道十號(左營到旗山)和去年才剛全線通車的國道六號(霧峰到埔里)等多條未設收費站的高速公路,未來同樣全得「走多少、付多少」,如同變相加稅。

    交通部官員說,國道自民國六十三年中山高(國一)收費以來,即貫徹「使用者付費」,但長期計次收費不公引發詬病:包括收費站間距不一卻同收四十元;短程旅客不經收費站,使用國道免付過路費,對中長程旅次也不公。

    高公局業務組長王淑寶補充,國道基金財源主要靠過路費收入,政府希望未來計次收費收入維持近年水準,費率考量雖會避免國道基金短收影響國道新建和維護工作,也會避免外界引發擴增國庫收入的質疑。高公局統計,九十八年國道各收費站總通行費約二○七億元;九十七年過路費收入是二○四億元。

    官員說,高公局目前正委託民間進行計程費率研究,期末報告近期完成,四月將向交通部提報建議費率。高公局強調,在收入維持平盤原則下,由於未來可望增加原本收不到費用的短程旅次,計程費率將比現行用計次推算出來的每公里約一元還要低;走一趟中山高,通行費不會超過四百元。

    逢甲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說,政府不能漠視收費制度轉換可能引發的民怨,政府應向民眾公開費率計算原則,取信民眾,上路初期也應搭配折扣優惠等配套,而且即刻漸次宣導,否則等到新制上路才說明,民怨衝擊恐難以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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