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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移民人權團體聲援 要求廢除財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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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9-30 22:18 | |閱讀模式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三十日電)國內外十幾個國家的婦女與移民人權團體代表今天在世新大學表示,台灣內政部聲稱世界各國婚姻移民在歸化國籍時都需出具財力證明,但這不符事實,因此發表聯合聲明,並將於明天帶著已經簽署完成的聯合聲明,拜訪內政部與移民署,聲援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要求廢除財力證明規定。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與婦女新知基金會、南洋台灣姊妹會等移民團體,這兩天共同舉辦的「國境管制暨新移民女性培力國際研討會」,邀集了加拿大、澳洲、日本、韓國、香港、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與泰國等,十多個國家的婦女與移民人權團體代表,共同籌劃合作行動,捍衛國際移民人權。

這十多個國家的婦女與移民人權團體於今天中午研討會結束後,發表聯合聲明,以國際標準關注台灣移民政策,聲明指台灣內政部聲稱世界各國婚姻移民在歸化國籍時都需出具財力證明不符事實,令人無法認同內政部公開散佈不實資訊、粉飾不公移民政策的做法。

澳洲的Immigrant Women\s SpeakoutAssociation執行長珍?布洛克(Jane Brock)說,澳洲與台灣同為移民組成國家,婚姻移民申請入籍時,只須接受健康檢查、並出示良民證,證明無重大犯罪記錄,手續費用也低廉,僅需五十澳幣,足供台灣修正移民政策的參考,非如台灣內政部所說必須出具財力證明,才能取得公民身分。

香港也有大量東南亞婚姻移民,但少有外籍配偶願意公開身分並為自己權益發聲,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代表孔令瑜認為,香港缺乏民選政府,才會制定出漠視人權的移民政策,台灣的民主成果一直是香港期待的目標,但台灣移民政策的不公義令人失望。

印尼「亞太女性法律與發展論壇」(APWLD)代表Andy Yentriyani指出,台灣政府規定外籍配偶在歸化台灣國籍時,須出具約四十萬元的財力證明,已經嚴重威脅境內新移民女性的基本人權,甚至危害新移民家庭。

全球性移民組織「移工國際(MigranteInternational)」的菲律賓代表Connie Regalado女士,關心移入台灣的菲律賓女性,她指出,要捍衛新移民人權,必須跨越國界,連結人權團體,並觸及新移民女性在母國的家人與在本地的夫家,形成國際網路,共同要求移出國和移入國政府改善國內婦女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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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21 05:40 |
其實我覺得台灣都係一個好地方...
只係因為要有家產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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