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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壇為家III
原帖由 風闇 於 2009-7-21 21:44 發表 我不讚成用這種方法 乾脆效法伊莉的做法不是更快? 版面都分類的很清楚
原帖由 steve82820 於 2009-8-3 09:37 發表 試試看我的方法呀 但是我希望 分享者要是該版的版主 因為我希望版主能親自控管裡面的內容.. 只是..版主就不能混了..
原帖由 風闇 於 2009-8-3 11:52 發表 如果分成那樣 只是會增加版主負擔而已 版主在混確實有失版主責任.. 但也不能因此隨便增加負擔吧? 不先問問意見嗎
原帖由 asdfg224 於 2009-8-9 01:22 發表 海賊版如果拆成2個版.人氣會更分散 所以還是同一個版面人氣會更集中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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